预算绩效工作考核自检报告范文(精选六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首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的问题非常值得总结,来为这段时间的工作写一份自检报告吧。那么一般自检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预算绩效工作考核自检报告范文(精选六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二零一八﹞三四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二零一九﹞一一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二零二二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二零二二〕二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二七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二零二一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
具体重点目标是:
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
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
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
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
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的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
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
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
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二.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二零二一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二零二一〕三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二零二一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足度等方面确定二零二一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二.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二零二一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足度等方面对二零二一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三.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二零二零〕七号)要求,于七月一五日前对本部门二零二一年一—六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一零月一五日前对本部门二零二一年一—九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四.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八前,组织开展二零二一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五.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一.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二零二一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三二二,六五二,七八八.五八元。其中:红财预发〔二零二一〕一五号批复年初预算二一零,九八二,零零零元;上年结转资金四一,三六六,二一八.零四元;其他收入九八三,八二六.六五元;红财预发〔二零二一〕九、一四九号,红财预指〔二零二一〕五、八七、八八、一零四号,红财政法发﹝二零二一﹞七号、一三、一八、三零、三二、三四、三五、四五号,红财体制发〔二零二一〕二四、三零号,红财社发〔二零二一〕七八、一五零号,红财社指(本级)〔二零二一〕三号等批复预算六九,三二零,七四三.八九万元。
二.整体收支情况。二零二一年全年收入决算数三二二,六五二,七八八.五八元,全年支出决算数二三九,八二零,六二八.二六元,二零二一年结转经费八二,八三二,一六零.三二元(国库按照国发〔二零二一〕五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八二,六二七,三八四.八八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二零四,七七五.四四元)。
(一)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一四三,七八七,九二零.三七元,其中:二零二零年结转资金一零,五八九,零四四.六九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一零,五八九,零四四.六九元),二零二一年当年收入一三三,一九八,八七五.六八元(国库决算收入一二六,六一一,零二一.零八元,国库按国发〔二零二一〕五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五,九零二,八五五.二一元,其他收入六八四,九九九.三九元) 。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一三七,八四七,九一九.九四元(财政拨款一三七,二零零,零六五.七七元,其他资金六四七,八五四.一七元)。二零二一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五,九四零,零零零.四三元(国库按照国发〔二零二一〕五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五,九零二,八五五.二一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三七,一四五.二二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一七八,八六四,八六八.二一元,其中:二零二零年结转资金三零,七七七,一七三.三五元(财政拨款结转三零,六九一,一九五.七九元,其他资金八五,九七七.五六元),二零二一年当年收入一四八,零八七,六九四.八六元(国库决算收入六零,四五九,九三七.九三元,国库按国发〔二零二一〕五号财政拨款收入七六,七二四,五二九.六七元,州对下转移支付一零,六零四,四零零元,其他资金收入二九八,八二七.二六元) 。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一零一,九七二,七零八.三二元(财政拨款九一,零八二,三零八.三二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一零,六零四,四零零元,其他资金二八六,零零零元)。二零二一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七六,八九二,一五九.八九元(国库按照国发〔二零二一〕五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七六,七二四,五二九.六七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一六七,六三零.二二元)。
(三)二零二一年结转经费八二,八三二,一六零.三二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五,九四零,零零零.四三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七六,八九二,一五九.八九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二零二一〕五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八二,六二七,三八四.八八元(基本支出结转五,九零二,八五五.二一元,项目支出结转七六,七二四,五二九.六七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二零四,七七五.四四元(基本支出结转三七,一四五.二二元,项目支出结转一六七,六三零.二二元)。
三.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二零二一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三二二,六五二,七八八.五八元,实际支出二三九,八二零,六二八.二六元,预算执行率七四.三三%,二零二一年结转经费八二,八三二,一六零.三二元(国库按照国发〔二零二一〕五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八二,六二七,三八四.八八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二零四,七七五.四四元)。
二、二零二一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二零二一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三二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三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足度指标二个,产出指标二七个(数量指标三项、质量指标二零个、时效指标二个、成本指标二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二零二一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二零一五〕九七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二零一五〕九八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八八.八八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二零二一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一.目标设定合理。
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二零二一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通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二.预算配置科学。
一是预算编制科学,二零二一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
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二零二一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一三二,五一三,八七六.二九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一三七,二零零,零六五.七七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二零二一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一四七,七八八,八六七.六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一零,六零四,四零零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一零一,六八六,七零八.三二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一零,六零四,四零零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八二.二四%。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一零零.二五%。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三公经费”变动率-二四.一四%,“三公经费”控制率九一.六一%。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六六.三%。五是严格收支管理,二零二一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二零二一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通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九五%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二零二一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一零零%。二是年初设定的二七项产出绩效指标,除三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二四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八八.八九%。
(四)效果情况分析
二零二一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足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一.社会效益指标三个,均达到预期值。
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足度指标二个,均达到预期值。
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足度达八五%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九五.七五%,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足度达八五%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九五.七五%,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二零二一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础信息。二零二一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二一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二零二一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二一个,项目资金一七八,八六四,八六八.二一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三零,七七七,一七三.三五元,本年收入一四八,零八七,六九四.八六元(国库决算收入六零,四五九,九三七.九三元,国库按国发〔二零二一〕五号财政拨款收入七六,七二四,五二九.六七元,州对下转移支付一零,六零四,四零零元,其他资金收入二九八,八二七.二六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一零一,九七二,七零八.三二元。
三.项目管理。
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
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 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
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二零二一〕九、一四九号,红财预指〔二零一九〕五号,红财政法指〔二零二零〕一五、二零-二一、二六-二七号,红财政法发〔二零二一〕七、一三、一八、三零、三二、三四、三五、四五号,红财体制发〔二零二一〕二四、三零号,红财社发〔二零二一〕七八、一五零号,红财社指(本级)〔二零二一〕三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四.项目绩效指标执行。
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九五%以上,实际执行率为五七.零一%。
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二零二一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
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二零二一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
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足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足度达九五%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足度达八五%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九五.七五%,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足度达八五%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九五.七五%,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足度达九五%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五.项目成本性分析。
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
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
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六. 项目效率性分析。
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二一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
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二零一五〕九七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二零一五〕九八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二零个,未开展自评项目一个,其中:自评九零分以上项目一七个项目,自评八零分以上九零分以下项目三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九二.九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二零二一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二零一五〕一七一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 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一-二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厅在二零一九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特别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量化。
我厅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在《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同步印发了《四川省司法厅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二、自评得分情况及说明
本次考核得分:扣除不涉及项后的实际自检分九五/扣除不涉及项后的总分九六.九四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保障体系——机构队伍建设
分值三分,计分标准:部门内部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到处室并有专人负责的,得三分。
我厅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处室为装备财务保障处,装财处易江玲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二)过程管控体系——事前绩效评估
分值六分,计分标准: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包括新增和延续性的政策或项目),得六分。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事情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估达标的项目纳入部门项目库,最后根据项目库进行部门预算编制。本项指标自评得六分。
(三)过程管控体系——事中绩效监控
一.分值六分,计分标准:监控自评报告质量。一.报送时效。按时报送的得二分,迟报一天扣零.二分,直至此项为零。二.报告规范。自评报告符合自评提纲要求的得二分;不符要求的,每处扣零.二分,直至此项为零。三.报告完整。报告内容覆盖所有批复绩效目标项目的得二分,覆盖不完全的按实际比例×二分计算得分。
已按时报送监控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六分。
二.分值一二分,计分标准:绩效运行重点监控质量。一.执行进度得分=部门一-八月实际执行进度%/(零.六六七×零.九)×三分。二.预算调剂得分=(一-(一零×部门一-一一月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四分。其中:若部门一-一一月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零.一,此项得零分。(因考核需要,预算调剂指标考核时间在重点监控时间(一-八月)的基础上适当延长)三.完成指标实现得分=项目绩效目标中完成指标一-八月按期完成个数/完成指标总个数×五分。(对二零一九年度的考核根据重点监控和监控自评换算得分)
执行进度得分二分,预算调剂得分四,完成指标实现得分五。本项指标自评得一一分。
(四)过程管控体系——事后绩效评价
一.分值五分,计分标准:部门按规定如期完成部门整体支出、政策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的,得五分;开展了自评但报送报告逾期的,每逾期一天扣零.五分;未开展或未提交报告的不得分。
本部门如期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五分。
二.分值四分,计分标准:部门整体支出、政策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规范的,得二分,一处不规范扣零.二分,直至此项为零;内容完整、分析全面、观点客观、建议举措操作可行的得二分,发现一处错误扣零.二分,直至此项为零。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规范,本项指标自评得四分。
三.分值四分,计分标准:有专项预算的部门,每年选取至少一个专项开展自评的,得四分。无专项预算的部门,每年选取至少一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自评的,得四分。
已对部门预算项目开展自评,本项指标自评得四分。
四.分值三分,计分标准:对财政组织的重点政策、项目绩效评价如期完成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的,得三分;开展了自评但提交自评报告逾期的,每逾期一天扣零.五分,直至此项为零。未开展或未提交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对财政组织的重点政策、项目绩效评价如期完成自评并向财政厅提交自评报告,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五)过程管控体系——绩效目标管理
一.分值九分,计分标准:部门绩效目标质量九分。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等,根据财政厅对部门年度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复审得分换算。
部门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本项指标自评得九分。
二.分值三分,计分标准:在财政厅、省人大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时一次性的通过的,得三分;被退回或要求修改完善的,每个项目或每反馈一个问题扣零.五分,直至此项为零。
在财政厅、省人大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时一次性的通过。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三.分值三分,计分标准:按规定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的,得三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已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四.分值六分,计分标准:绩效目标自评准确率六分。根据财政厅组织开展的绩效目标自评核查结果得分换算。未开展目标自评的,此项不得分。
绩效目标自评准确。本项指标自评得六分。
(六)过程管控体系——绩效结果应用
一.分值三分,计分标准:部门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用于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等,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三分;未应用不得分。
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用于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二.分值三分,计分标准:部门根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对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等进行整改、优化、调整的,得三分。重点审核及复审提出修改建议,部门未整改的,每一项扣零.五分,直至此项为零。
绩效目标审核中,重点审核及复审未对本部门绩效目标提出修改建议。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三.分值三分,计分标准:通过绩效监控而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等,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三分;未应用不得分。
通过绩效监控而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四.分值三分,计分标准: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实施的,根据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适当得分,最高三分;未应用不得分。
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实施。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五.分值三分,计分标准:对中央和省级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的,得三分;有未整改的,每一项扣零.五分,直至此项为零。
无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六.分值四分,计分标准:按要求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的,得二分。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的,得二分。
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本项指标自评得四分。
(七)基础支撑体系——制度建设
分值三分,计分标准:截至考核年度,本部门出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技术层面的制度办法、方案细则、操作规程等,每制定一个得一分,最高三分。
出台经费管理办法、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八)基础支撑体系——培训宣传。
一.零分值三分,计分标准:考核年度举办本部门、本系统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的,得三分。
已举办本部门、本系统预算绩效相关业务培训。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二.分值二分,计分标准: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省级党政网以及其他相关媒体登载宣传的,每次得零.五分;在中央级别媒体、网站上登载宣传的,每次得一分。最高得二分。相同信息被其他媒体转载的,不重复计算得分。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登载。本项指标自评得二分。
(九)考核监督体系——考核机制
分值三分,计分标准:部门将相关处室、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得三分;未纳入的,不得分。
已纳入对处室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对部门安排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本项指标自评得三分。
(十)考核监督体系——监督机制
分值三分,计分标准: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正式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部门上级领导、上级部门等报告报送的,得二分。
未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正式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部门上级领导、上级部门报告报送。本项指标不得分。
(十一)其他考评事项——协同配合
分值三分,计分标准:支持配合评价组等开展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得二分;反之,经核实的,不得分。
我厅不涉及此项考核指标。本项指标自评不计分。
(十二)其他考评事项——工作实效
分值二分,计分标准:按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检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得二分;逾期报送的,不得分;逾期七天的,取消考核评选资格。
按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检报告及相关材料。本项指标自评得二分。
(十三)加分项——推进预算改革
分值五分,计分标准:部门推进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统筹平衡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的,经复评认定后予以加分,最高加五分。
无推进改革预算项目。本项指标不加分。
(十四)减分项——发现反映问题
分值五分,计分标准:被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驻川监管局发现反映有关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问题的,每一项扣零.五分,最高扣五分。
二零一九年的审计检查事项中,未反映的有关预算绩效方面的问题。本项指标不减分。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我厅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在《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同步印发了《四川省司法厅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改进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制机制。
要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使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使评价工作从现在的被动评价转到自我评价与财政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格局上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三位一体”机制,将绩效预期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这三方面内容贯穿于每个项目。
(二)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各业务处室下年度安排预算和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取消或调整支持方式,调整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努力使评价结果更具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零一九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落实《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总结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从日常工作资金使用抓起,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营造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从基础上抓起,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虽然政务服务管理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申报的项目资金,但我们未雨绸缪,二零一九年三月份,制定了《九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有突破五零万元以上的要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日常的专项工作经费,也要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让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果断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科室开始积极主动注重本科室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执行意识增强。
(三)加强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每一笔较大资金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看是否达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的限额,是否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止二零一九年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六二六.八万元,没有任何重点项目支出,全部资金都为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因此,项目预算绩效申报尚未开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二、关于评分表中的自评分情况的说明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资金使用中的绩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因二零二零年度预算安排目前没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因此二零一九年尚未形成二零二零年预算项目申报, 但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如果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我局涉及重点项目任务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目标体系、目标值等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质量控制、范围规模符合要求。
(三)绩效评价管理。因二零一八年我们没有项目资金涉及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因此该项工作没有开展。今后如果涉及此项工作,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二零一九年六月我单位按期报送了二零一八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材料,对下属单位加强了督促和核查工作,为下一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
(五)结果应用管理。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因我单位目前未涉及,如果今后有此项,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应用方式方面,我们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里明确了纳入科室评优评选考核。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二零一九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实际,涉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没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少,深入了解也不够,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由于我局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具体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具体方式方法还是有较多欠缺,日常真正操作和执行还不到位。三是宣传有待加强,整体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宣传不好找到切入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局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分值,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发《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二零二零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资财【二零二一】二二号)。我单位于二零二一年一一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二零二零度预算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资阳区新桥河镇人民政府系科级行政机关,办公地址坐落于资阳区新桥河镇虎形山社区。截至二零二零年底,新桥河镇人民政府在职实有人数九一人,其中:行政编制四三人、事业编制四八人。自二零二零年六月机构改革调整之后,新桥河镇人民政府机关共设一九个站所及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委、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武部、妇联、团委、工会。
镇财政所负责全镇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镇的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全镇年度财政预算、总预算,负责监督全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总决算等;负责管理和发放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进一步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特别是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负责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新桥河镇二零二零年安排部门预算共计二零六八.九七万元,总支出二零六八.九七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六五五.零七万、科学技术支出五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三.五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零五.七八万、卫生健康支出一二六.六二万、城乡社区支出二万、农林水支出一一二一.三一万、住房保障支出四九.六九万。
二零二零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一三.五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一零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五万元。
三、二零二零年,根据年初计划的重点工作,本单位通过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取得了如下绩效:
一是全面做好城镇建设规划,充分运用财政调剂作用,积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并积极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引导和支持企业进行产业转型提升、科技创新、开拓市场和发展生产,以培养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
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经济全面发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种经费使用办法,压缩行政管理开支和各种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控制部分增支因素,“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四是合理利用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及重点费用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正常开支。
五是落实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和各项涉农补贴资金,不断稳定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六是继续推行城乡居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农保制度,切实解决了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热点问题。
七是继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资金支出范围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使财政总预算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来源和去向的管理。
八是切实抓好债务管理工作,锁定债务基数,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九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村账镇代管”制度,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督”制度,推动了资金使用的公开度、透明度。
十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推进财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四、本次自评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发《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二零二零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资财【二零二一】二二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新桥河镇人民政府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一一月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具体如下:
二零二零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总预算数为一三.五万元,实际支出数为一二.二六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六.二二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六.零四万元),支出小于预算,因此,二零二零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符合相关规定。二零二零年度年初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符合区委、区政府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职责,体现当年重点工作,资金投入相匹配,财政资金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一零零%=一零零%。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但也存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支出大部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一定程度上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区政府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本年基本完成,二零二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一类单位。
二零二零年,我镇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是我国财政部门的重点关注部分,一个完整有效的绩效管理方案,需要以预算为导向,结合我镇实际过程中支出进行合理化分配,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结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
与此同时,通过这次自评我们也清醒地熟悉到,财政运行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财经纪律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熟悉。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五、自评结论
根据以上预算绩效情况,我单位二零二零年预算绩效自评为优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二零二零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藏财绩〔二零二一〕一号)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了二零二零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系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授权协调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省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安全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一零.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全区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别 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一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一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配合做好标准化国际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一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一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一五.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一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一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八.管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九.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及人员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稽查协调处、登记注册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管理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处、食品安全协调处(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处)、食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别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处、标准化处、知识产权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科技和财务处、政工人事处,局机关行政编制一一零名,部门领导职数七名,处级领导职数五零名(含食品安全总监一名、市场稽查专员一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一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主任一名),正科级二名。局机关现有在编人员一零四名,其中部门领导一零名,处级干部五九名,一般干部三五名。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主要负责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和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核定编制一一名,局领导职数三名,科级领导职数六名。下设办公室、登记注册科、综合管理科,现有在编制人员九名,其中局领导三名、科级领导二名、一般干部四名。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二零名,现有人员二一名;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一五名,现有人员一五名;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定编一一名、现有人员六名。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藏自治区计量测试所、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四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九八名,现有九八名。
二、预算绩效管理措施
二零二零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建运行的第二个年份,也是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年份,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果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二零一八〕三四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二零二零〕七号)精神,强化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主动适应形势,建立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和财务处,同时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积极贯彻中央、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基本规范了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积极指导和推进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坚持借船出海,认真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初步建立起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雏形。强化预算绩效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OA平台,及时推送国家、自治区出台的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制度办法,助推各部门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优化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始终将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牛鼻子”,注重绩效理念引领,强化目标管理,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注重绩效目标源头质量管制,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完善二零二零年度五六个项目的信息、逐一修正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确保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强化绩效目标质量控制。既注重从源头上把控,又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的调整,年中,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绩效专家,逐一核实修正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确保二零二零年度安排的'五六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指标内容、绩效指标结构及其数量符合规定标准。积极扩展绩效目标范围,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始终将现阶段预算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的重点对象。二零二零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五六个项目全面覆盖了全部项目包括项目支出、专项支出,实现了应管尽管。
(三)强化预算绩效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为重点目标,实施了预算执行月通报、季分析和不定期检查的绩效管理制度,每月每季未都认真研究预算执行情况,次月(季)初及时印发上月预算执行通报、上季度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统筹推进了预算绩效目标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预算执行与预算目标双监控,督促和推动各部门自觉强化预算执行和管制绩效目标。
(四)探索完善绩效评价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探索开展了二零二零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自评全覆盖,在自评过程中对二零二零年初安排的五六个项目实现全覆盖,使所有项目应评尽评。同时,为确保自评质量、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随机成立了六个交叉评估小组,对二零二零年五零万元以上的项目,再次进行了集中评审。自评讲质量,在项目绩效评估中,坚持从项目立项、决策、执行、管理、资金、绩效、报告等各环节入手,依次评估项目实施部门工作台账,查缺补漏及时给予纠正,保持绩效目标、跟踪管理过程与自评报告客观一致,确保了绩效自评质量。创新评价方式,在组织项目实施部门及交叉评估小组完成评估任务的同时,邀请自治区财政厅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绩效专家,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培训、现场检查指导,手把手帮助改进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五)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去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新组建以来首次探索开展预算绩效评估工作,绩效评估结果还不够科学和客观,为激发各部门加强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仅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逐一点评每个项目的绩效管理情况,还未严格按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评估办法,将绩效管理评估结果运用到项目预算中。与此同时,认真撰写了预算绩效评估报告,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预算绩效管理成效
认真对标对表《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扎实开展了二零二零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均能积极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及《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部门预算绩效各项工作正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支出质量效益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逐渐提升。年度预算资金总支出达到七零%,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五九.五九%,安排的五六个项目当年完成四八个、跨年实施六个、因二个项目不具条件而未实施,二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等级、一五个项目绩效自评为良等级、三七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中等级、二个项目绩效自评为差。二零二零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八九分。
(一)二零二零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一七八,九二七,三九六.零四元,支出一五八,零六二,二七三.四二元。其中:知识产权事务行政运行收入四七一,二零零.零零元、支出四零四,六二二.六六元,知识产权事务商标管理收入三零零,零零零元、支出一二零,零零零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收入四四,二七四,一一八.零二元、支出五一,四五零,四一零.零零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一三,四九二,二七五.三五元、支出一零,五七八,六七一.二六元,市场主体管理收入一零零,零零零元,支出三,九四八,四一四.一零元,市场秩序执法收入二一,二四七,六六三.三一元、支出七,三九三,零五四。六二元,信息化建设收入六零,零一零,九三零.零零元、支出一二,零二五,三零零.零零元,质量基础收入七,七一三,五零零.零零元、支出五,一一零,一九三.五零元,质量安全监管收入九,九五九,九九零.零零元、支出九四,三四,五一零.零零元,食品安全监管收入一六,九三七,二一零.零零元、支出一三,六三零,三八九.六八元,事业运行收入二零零,零零零.零零元、支出二五一,九二零.二零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四,二二零,五三九.三五元、支出四三,七一四,七八六.七八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五五七三九三零.四九元、支出五五七三九三零.四九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一,九二八,零五五.五八元、支出一,九二八,零五五.五八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六三七,九零二.七三元、支出六三七,九零二.七三元,住房公积金收入三,八八二,四零零.零零元、支出三,八八二,四零零.零零元。
二.自治区计量测试所预算执行情况。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五,二四二,五七五.一四、支出五,二四二,四五八.六八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三九七,八零零.零零元,支出三九七,八零零.零零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一九八,八零零.零零元、支出一九八,八零零.零零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一九八,八零零.零零元、支出一九八,八零零.零零元,住房公积金收入二七五,二零零.零零元、支出二七五,二零零.零零元。
三.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八,六五一,三四五.一三元、支出八,六四七,三零七.四四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七零五,七零零.零零元,支七零五,七零零.零零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三五七,二零零.零零元、支出三五七,二零零.零零元,住房公积金收入四八八,零零零.零零元、支出四八八,零零零.零零元。
四.自治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四,七六九,一七一.九六元、支出四,四七六,三五三.五八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四三三,九零零.零零元,支出四三三,九零零.零零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二一七,三零零.零零元、支出二一七,三零零.零零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二一七,三零零.零零元、支出二一七,三零零.零零元,住房公积金收入三零零,四零零.零零元、支出三零零,四零零.零零元。
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一,九四三,五八四.二六元、支出一,九四三,五八四.二六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六五零,零零零.零零、支出六二四,零七零.零零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二二六,九零零.零零元,支出二二六,九零零.零零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一一三,四零零.零零元、支出一一三,四零零.零零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三,六零零.零零元、支出三,六零零.零零元,住房公积金收入一五五,七二四.零零元、支出一五五,七二四.零零元。
(二)二零二零年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一.生产绩效目标。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断加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审查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一五七二零份,废止、修改或适用符合例外规定的文件三六份。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机对五个区直部门、二一个地(市)和三零个县(区)相关部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行了评估。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机制,制定一九个部门的二九四项抽查事项清单,完成二九七个批次随机抽检任务。依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累计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五四六三八户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二零九户,拦截失信被执行人五六一人次。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持续发力。加强价格监管,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清理转供电主体一三三八户,督促一二九四户转供电主体执行电费降价政策。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虚假广告违法案件一五件。开展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铁拳”行动,查办案件一零零件。开展“清朗·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做好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全年累计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六九二件,案值三七零.四万元,罚没款七二二.一万元。食品监管成效明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查办食品安全案件三零零余起。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抽检各类食品一零零四三批次,抽检合格率达九七.八%。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健康茶”推广普及工作,边销茶质量逐步提高。推行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快完善三级农贸市场检验检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监管全面加强。制定区、地(市)、县(区)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理清工作职责。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参保率达到四五%。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二五零零余家,检查特种设备一万余台(套),消除安全隐患四二零余处。消费维权水平进一步提升。试点推行消费品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和产品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实现了“西藏一二三一五一号接诉、全国一二三一五平台一单办理”。全年累计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二.二一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一二一七.二二万元。
二.社会满足度绩效。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指引,加强食品安全特别是餐饮、冷链食品监管,全面取缔野生动物交易,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严查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违法行为,着力稳定市场秩序。全系统累计检查市场主体八.三万户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二三二五个次,查扣涉嫌违法口罩一一.一八万余个,查办口罩等疫情防护产品违法案件三二件。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推广“网上办”等“无接触”服务模式,为数百家市场主体提供在线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等服务。优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为部分企业减免技术服务费用。企业准入改革成效明显。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四个工作日。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新设企业全程电子化使用率达九五%以上,企业注册等一七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简易注销退出市场主体一三八七户。产品准入改革持续推进。推行工业产品“一企一证”,将三一种产品调出认证目录,对二四种产品采取企业自我声明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优化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工业产品许可时限压缩至五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一零个工作日,推行特别 食品注册备案制和特种设备许可自我承诺换证制,完成二零零余家食品生产企业新版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加快推进食品“三小一摊”立法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扎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全区“三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覆盖率达三六.七四%。
三.生态绩效目标。宏观质量管理不断加强。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工作全面开展,质量振兴和质量提升各项指标均达到阶段性目标。推动设立“西藏质量奖”,开展《西藏质量奖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工作。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九七.六六%,重要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一零零%。全区通过ISO九零零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到四五六家。我区质量服务满足度在二零一九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中排名全国第九名,拉萨市在全国一六零个城市中公共服务满足度排名第一零位。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实现专利、商标业务“一窗通办”。全区有效注册商标三七一七八件、专利二七七九件,同比分别增长二零.九%、三七.一%。积极协助落实“地球第三极”商标申请注册,完成四四大类注册工作。质量技术基础不断巩固。扎实推进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全区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达到二零八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八九五项,在建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六二个。建立南亚标准化专家资源库,翻译南亚标准题录一六八四零条。深化计量服务行动,全年为一零五六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检定校验计量器具二.八八万台,免征费用九八三万元。检验检测支撑不断加强,累计审查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一七五家,自治区质检所检测产品种类由四类增至二五类,检测产品达一三零种,检测指标达三零零个。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认真总结和分析二零二零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绩效管理熟悉还有待提高。从近年来的绩效管理工作来看,一些部门对绩效管理熟悉还不足,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强,仍然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形。
二是绩效管理水平还有差距。在绩效管理实施中,由于一些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制约,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制绩效指标还不科学不合理,与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绩效管理范围还不够全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当前仍处于机构改革后的磨合期和融合期,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仍在厘清边界的过程中,绩效管理仅针对项目支出,尚未覆盖全部财政资金。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足工作大局,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健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认真贯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二零二零〕七号)精神,紧扣市场监管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增强绩效目标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力。强化《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力度,推动局党组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促进部门和领导干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不断提高使用财政资金的质量和效益。
三是严格日常绩效运行监控。坚持对绩效管理日常监控与年底评估并重,紧紧盯住年度重大项目,持续加强月季绩效运行情况的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及时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二零二零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财绩〔二零二一〕四号)要求,现将二零二零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全市“三农”有关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组织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一零、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一一、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一二、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三、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一四、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一五、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一六、编制全市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级烟草扶持项目。
一七、负责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本级的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一八、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一九、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组成。
我局属行政机构,会计核算也是采用行政会计制度。有一个二级部门—攀西无公害中心,无公害中心采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独立预算单位)。除农办秘书科外,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农村改革科(行政审批科)、乡村建设和治理指导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科、种业种植业和农药肥料科、特色产业和农业园区科、畜牧兽医和饲料兽药科、渔业渔政科、市场开发和经济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和科技教育科、职业农民和新经济组织科、计划投资财务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攀枝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人事科(中共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一零个: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攀枝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攀枝花市中心分校、攀枝花市农机监理所、攀枝花市植物检疫站、攀枝花市动物检疫所、攀枝花市水产站、攀枝花市农村经营指导站、攀枝花市畜牧站。
编制部门核定我局及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编制一六零人,二零二零年在职人员总数一四八人,其中:行政人员(含参公人员)六八人,机关工勤人员七人;编内临聘人员三人;事业人员七六人;退休人员九五人。
二零二零年底,固定资产为一三三九.四五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二零二零年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三三四三.二一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三三四三.二一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三零一二.二一万元,项目支出三三一万元。
一、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二零二零年年初安排基本支出预算三三四三.二一万元,具体安排工资福利支出二四二七.五八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四一四.六三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一七零万元。
二、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二零二零年年初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三三一万元,具体安排业务运行支出一零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三二一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二零二零年追加预算总额为三三七.七万元,安排基本支出追加一三.三九万元,其中,人员支出追加三三.七八万元,公用支出追减二零.四零万元;安排项目支出追加六八一.五七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二零二零年年初安排专项资金三三一万元,市级追加专项六八一.五七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八六.七四万元,总收入八八零.二四万元。总支出八零九.九九万元,主要项目使用情况:一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五四.零零万元,主要用于农牧及水产新品种引进示范和农村实用技术与人才培训;二是病虫害防治五二.零零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三是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四四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其他农业支出五八八.三八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宣传及信息化建设及台创园发展等。
(四)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二零二零年年初结余二七零.五三万元,年末结余一七二.五零万元,主要是省级专项资金结余,当年使用上年结转结余二七零.五三万元。
二零二零年支出总额为三八六五.六八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二六三一.三七万元,占总支出六八.零七%;商品和服务支出一二三四.三零万元,占总支出的三一.九三%(其中含项目支出八四零.零七万元,占总支出的二一.七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三九三.一二万元,占总支出一零.一七%;其他资本性支出一一.五八万元,占总支出的零.三零%。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农林水支出三一一零.二四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和其他农业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三九四.三二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及离退休人员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二一三.四八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五二.八四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请专家及引进人才的专项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八六.七四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实验设备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八.零四万元。主要用于晚熟芒果品质提高关键技术提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零二零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农业农村厅的关心支持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严防猪瘟保障生产”等重点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挂图作战,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一四八.八五亿元左右,同比增长五.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五.一%,增速达到近一零年来最高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九九三八元,位居全省第二,增幅在全省排位第一五、上升五位。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
(三)满足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满足度达九零%以上。
二、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市非洲猪瘟进行了有效防控,攀枝花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疫情;开展芒果有机肥应用及提质增效田间试验,通过比较不同种类生物有机肥及用量在芒果生产上的生物效应,验证其在芒果上的应用效果,完成各种试验布置。全市完成小春粮食种植面积一一.二二万亩、产量二.零六万吨,大春种植粮食面积五六.七九万亩、产量二三.七七万吨;早春蔬菜面积一四.八万亩、产量五二.六万吨、产值二一.五七亿元,外销率达七二.七二%;枇杷一.三万吨、产值三.二亿元,桑葚一三万亩、产量七.六万吨、产值一.九亿元,芒果种植面积达七零万亩,产量二九万吨,烤烟种植七.五万亩,预计收购烟叶一九万担,产值二.一六亿元(不含烟叶税返还),全市生猪出栏五二.三八万头。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民养殖收入稳定,保供稳价,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给,促进全市农业种养平衡,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芒果有机肥试种提高了芒果品质、增加芒果产值,逐步形成施肥标准或规范,提高土壤有机质、减少化肥污染,耕地质量逐年提升、丰产稳产。
(三)满足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的满足度达九零%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降低全市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风险,促进生猪生产正常有序发展;全年中心兽医实验室通过荧光定量PCR检测非洲猪瘟全血、环境样品共计一四零零余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开展奶油果技术培训,奶油果基地区域栽培管理技术示范效果明显提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九零%以上,病死畜禽一零零%实现无害化处理;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民养殖收入稳定,保供稳价,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给;开展处置农业执法收缴农药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九七%;奶油果基地区域栽培管理技术示范效果明显提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完善了管理制度,实现了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发展与股东的利益直接挂钩,增强股东对集体经济管理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三、满足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的满足度达九零%以上。
(三)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二零二零年整体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对保障全市农业工作的正常运行、项目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部门的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九九分,主要是节能降耗做的不够,扣一分。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及其原因。
二零二零年度,我局部分项目预算存在偏离绩效目标情况,其组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导致在执行总体绩效目标是部分存在偏差,致使项目预算存在年中、年末追加追减的现象。
二、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惯性思维严重,报账不及时,造成年底因未及时报账造成绩效目标偏差。
三、“五险一金”因年初部门预算所采用的基础数据与社保、医保、公积金中心的缴费基数不一致,单位缴费数额大大高于部门预算核定数,垫付资金负担沉重,造成绩效目标偏差。
四、行政机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很难确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难以量化,绩效目标的设定和执行之间难免出现偏差。
(二)改进措施。
一、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进一步重视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增强预算业务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程序进行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单位的基础信息和核定的标准编制,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细化项目。
二、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预算编制环节通过事前评价的方式,发现并去除评价不高的项目,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在财政支出过程中,及时根据资金使用进度,考核阶段性目标的完成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在每个项目结束后进行严格自检,根据事前设定的绩效目标科学评判支出的效率效果,并将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于来年的预算编制中。做到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调。
一是与“五险一金”管理部门协调,尽力让缴费基数与财政部门的基础数据一致。
二是多与财政部门沟通,采取措施消化挂账。三是厉行节约,确保职工的保障利益。
四、合理确定评价指标。根据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行政机关本身不会创造财富,根本无法评价其经济效益等,因此,指标设定应重效果、轻效益,重服务、轻权力,重宏观、稍微观。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通过这次自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更加熟悉到了绩效管理对部门综合管理提升的重要性,自评结果将用于二零二零年及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和日常管理的标靶,吸取经验,改进工作,让工作与绩效目标匹配,让成果与工作推进互动。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公开公示我局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成果,以经得起上级、服务对象及社会大众的肯定和满足为准绳,继续开展财政部门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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