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申请书
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李xx,系永建辖区xx村委会xxx村村民,二零XX年一二月二六日二一时许,本村村民杨xx及家人因口角和我发生争吵,随后,杨xx及家人用木棒将我打伤,导致我受伤。受伤后我被送到巍山民康医院和大理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八七九一一.零四元,还产生了其他相关费用。经大理滇西司法鉴定中心(二零XX)临床鉴字第三三九号鉴定意见书及(二零XX)临床鉴字第三四零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我的'伤情为轻伤,后续治疗费四五零零——五零零零元。
鉴于对方的犯罪行为给我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侵害,导致我产生了巨额医药费,对方至今也未积极垫付或赔偿任何相关费用。为定纷止争,顺应目前我国的“大调解”居民,构建和谐社会,我恳请你们帮助,对本案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及相关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特此申请。
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
申请人:李xx
二零XX年零二月二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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