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质量验收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技术质量验收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电动车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动车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技术要求:
一.一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一.二型号:
一.三外型尺寸及重量:
六-dzm-一零:长(一五二±二).宽(九八±二).高(九七±二).参考重量(四.二五±零.零五)。
一.四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二零℃~五零℃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一零℃~五零℃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一.五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二五±五℃环境中静置一~四h,以jb/t一零二六二-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一零.五零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一三零min(允许三次循环)。
一.六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二五±五℃环境中静置一~四h,以三.零i二(a)放电五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八.四v(以一二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一.七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二五±一零℃环境中以零.四i二(a)连续充电五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一.八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二五±一零℃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二;频率一六.七hz的垂直振动,一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一.九电池寿命:
按二.一方法充电,以jb/t一零二六二-XX标准中六.一一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四五零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三五零次。
一.一零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一三.零v以上,二节电压差不大于零.零二v;三节电压差不大于零.零四v;四节电压差不大于零.零五v。
一.一一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一零二六二-XX标准放电至接近零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二四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五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jb/t一零二六二-XX标准放电至单节一零.五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九零%(“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八五%)。
二.蓄电池的使用:
二.一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三节六-dzm-一零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三六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一.五~一.八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四四.一±零.二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四零零±三零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四一.五±零.五v,电流逐渐趋近于零ma。(也可采用脉冲方式充电,充电最大电流不大于二.二a;最高电压不超过四四.五v)
二.二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三.蓄电池的验收:
三.一验收内容:
三.一.一外观:
a、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一.三条的规定。
b、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c、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三.一.二性能:
a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b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一三.零v。
c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静置一~四h,在二五±五℃环境温度以jb/t一零二六二-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电压三一.五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一三零min(允许三次循环)。
三.二检验方法:
三.二.一三.一.一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三.二.二三.一.二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三.二.三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一.五、一.七、和一.九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汇报。
三.二.四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一组三只电池,按一.五;一.一零条款检验(一.五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四.双方约定:
四.一甲方职责:
四.一.一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四.一.二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四.一.三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四.二乙方责任:
四.二.一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四.二.二以三×六-dzm-一零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一三.零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二五±二℃、风力一~二级的平坦路面上,以七零~七五公斤的负载不大于七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使用天数(____月计)九零天一八零天二七零天三六零天。
放电时间一一零min一零五min九五min七二min
参考续行里程三五~五五km三零~五零km二零~四零km一五~三五km
使用天数(____月计)九零天一八零天二七零天三六零天四五零天
放电时间一二零min一一零min一零五min九五min七二min
参考续行里程四零~六零km三五~五五km三零~五零km二零~四零km一五~三五km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二五±五℃,车、路况正常,最高车速二零km/h,载重负荷不大于七五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
四.二.三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一)“普通铅酸型”和“代胶体环保型”出厂一五个月;使用一二个月。(二)“代胶体环保型”出厂一八个月;使用一五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①短路②断路③反极④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六零%,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四.二.四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a、电池出厂八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八零%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b、电池出厂八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六零%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八零%以上的维护电池,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
四.二.五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华富”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
四.二.六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
四.三.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高邮,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五.其它约定: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__________________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技术要求
一、一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一、二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三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二㎜) 宽(_________±二㎜) 高(_________±二㎜) 参考重量(_________±零零五㎏)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二㎜) 宽(_________±二㎜) 高(_________±二㎜) 参考重量(_________±零零五㎏)
一、四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二零℃~五零℃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一零℃~五零℃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一、五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二五±五℃环境中静置一~四h,以jb/t一零二六二-二零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一零五零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一三零min(允许三次循环)。
一、六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二五±五℃环境中静置一~四h,以三零i二(a)放电五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八四v(以一二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一、七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二五±一零℃环境中以零四i二(a)连续充电五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一、八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二五±一零℃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二㎜;频率一六七hz的垂直振动,一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一、九电池寿命
按二一方法充电,以jb/t一零二六二-二零xx标准中六一一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四五零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三五零次。
一、一零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一三零v以上,二节电压差不大于零零二v;三节电压差不大于零零四v;四节电压差不大于零零五v
一、一一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一零二六二-二零xx标准放电至接近零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二四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五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 jb/t一零二六二-二零xx标准放电至单节一零五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九零%(“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八五%)。
二、蓄电池的使用
二、一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四节六-dzm-一零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四八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一五~一八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五八八±零二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四零零±三零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五五五±零五v,电流逐渐趋近于零ma。
二、二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三、蓄电池的验收
三、一验收内容
三、一、一外观
(一)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一三条的规定。
(二)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三)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三、一、二性能
(一)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二)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一三零v
(三)蓄电池组经完全充电后,静置一~四h,在二五±五℃环境温度以jb/t一零二六二-二零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终压四二零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一三零min(允许三次循环)。
三、二检验方法
三、二、一三、一、一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三、二、二三、一、二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三、二、三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一五、一七、和一九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汇报。
三、二、四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一组三只电池,按一五;一一零条款检验(一五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四、双方约定
四、一甲方职责
四、一、一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一零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四、一、二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四、一、三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四、二乙方责任
四、二、一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四、二、二以四×六-dzm-一零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一五零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二五±二℃、风力一~二级的平坦路面上,以七零~七五公斤的负载不大于七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
使用天数(一二月计)
九零天
一八零天
二七零天
三六零天
放电 时 间
一一零min
一零五 min
九五 min
七二 min
参考续行里程
三五~ 五五 km
三零 ~ 五零 km
二零 ~ 四零 km
一五 ~ 三五 km
使用天数(一五月计)
九零天
一八零天
二七零天
三六零天
四五零天
放电 时 间
一二零 min
一一零 min
一零五 min
九五 min
七二 min
参考续行里程
四零 ~六零 km
三五 ~五五 km
三零~五零km
二零 ~ 四零 km
一五 ~ 三五 km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二五±五℃,车、路况正常,最高车速二零km/h,载重负荷不大于七五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
四、二、三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
(一)“普通铅酸型”和“ⅰ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
(二)“ⅱ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①短路②断路③反极④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六零%,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四、二、四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一)电池出_________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八零%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二)电池出厂_________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六零%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八零%以上的维护电池, 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
四、二、五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华富”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
四、二、六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
四、三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五、其它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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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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