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婴幼儿医保报销比例

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DK8中文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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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DK8中文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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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DK8中文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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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销范围

医保费用下不予报销情况: DK8中文字网

1、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DK8中文字网

2、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DK8中文字网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DK8中文字网

4、在境外就医的; DK8中文字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DK8中文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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