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木推开了试图抓她的手的大人,当他们跑下颠簸的机耕道时,我在心里咒骂着:
amp; 该死,葛西,你去好好玩吧!离开你年幼的女儿,好好享受吧!amp;
那时,一股巨大的风吹过山谷,我仿佛看到了凯瑟要结婚的河对岸。
实际上,需要一整天才能到达那里。
葛西举行第二次婚礼的时候我还在上高中。一个正处于青春期,对人生没有规划的一六岁女孩,心理年龄只有十岁。
如今窗外下着密密麻麻的毛毛雨,空气不合时宜的寒冷。
已近五月,康定依然固执地维持着自己的样子,决心不与我衣柜里一直挂着的丝绸、雪纺、长裙妥协。
我喝着枸杞红枣茶,想着在成都撒野的两岁儿子,我的家乡突然跳入我的脑海。
我想第一次见凯斯。她依然是闺房里的老大,我也随着父母的工作调动回了老家。
我父亲让我给我妹妹打电话。我看着这个和美貌无关,声音又大又黑,还带着傻乎乎的笑容的乡下姑娘,我的鄙夷一下子跳到了脸上。
她的眼睛又小又肿,头发柔顺,头上套着一块家乡藏族人用的半旧的黑色绣花头手帕,腰间围着两块旧的黑色绣花裙布。一双白色胶鞋的鞋面和塑料底相接的地方,有一道难看的黄色痕迹,她的脸好像被猪油打磨过。她不时用手掌擦鼻子和围裙。
父母单位分了以后,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回家吃饭。
她来到县城,卖蔬菜,卖梨,卖辣椒,卖核桃,卖农村所有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农副产品。中午她不请自来,在家里吃了喝了茶,然后继续上街卖篮子里没吃完的东西,然后慢慢回家。
她是她父亲三哥的女儿。
小时候我一直在想,父亲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家乡在这么高的山上。
那时候父亲老家的中路还不通,离县城不远,但我要从一座又高又陡的山脚下慢慢爬到山顶。
即使我对生活环境不挑剔,我也觉得去那里一趟不美。
最讨厌的是第一次下乡。凯瑟指着头顶上没有山峰的山对我说:amp; 快到了。就在前面过了山脊。amp;
当我满怀期待的时候,发现那是一座永远也不可能到达的山梁。
凯瑟把一个看不见的目的地当作胡萝卜,挂在一只来自我的城市的驴的鼻子前。我只好被她哄着在挣扎和期待中慢慢爬上山。
在我的第二次婚姻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凯斯。
我不管她,她嫁不嫁都无所谓,她从河岸的一边嫁到另一边也无所谓,两岸成对相对,都在山顶附近。
我喜欢她的第一任丈夫。这是一个性情温和、英俊的男人,有着凹陷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和卷曲的头发。
三叔退休后,儿子接班,凯瑟自然成了一家之主,女婿的收养是三叔家的头等大事。
暑假的时候,我去乡下玩,和村里的青年男女一起闲逛。我哥哥经常和我们坐在一起,说一口流利的中文。更奇怪的是他会吹单簧管。曾在县乌兰齐木表演队跳舞、唱歌、伴奏。
我喜欢他的另一个原因是,我父亲有个同乡叔叔,在自治州歌舞团吹单簧管。他很帅,眼神里总有一丝忧伤。他一生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他回老家看我在乡下打野,很喜欢。他经常抱着我和爸爸在露台上聊天喝酒,偶尔还会拿出他带来的单簧管给大家演奏。
因为年纪小,听不清那些歌是什么,只是觉得我爱舅舅的温柔和忧伤。
奇怪的是,葛西自始至终都表现出不可思议的反抗。我嘲笑她的抵抗。一个会吹单簧管的人长得太丑了,以至于天安门广场下了半旗。看来她做梦都要笑。
那时候我还没到讨论男女的年龄。无论如何,这是因果报应的问题。我问了几次,她都只是说不喜欢,我也就没兴趣再讨论这些话题了。
虽然葛西不喜欢,但婚礼在大人们的呼声中照常举行,我们在乡下呆了几天。
多年以后,我在母亲的家乡遇到了一个写诗的乡下男孩。他坐在一座破败的瞭望塔外,眼神忧郁,长发散乱。看到他,我突然想起了那个会吹黑管的姐夫。似乎都应该从村子里剥离一些异物,与太阳升起月亮落下,鸡犬相闻,时间永不移动的村子格格不入。
仿木色是村里千百年来最常见的石头,所以生下女儿后,她好像是给三叔打工,头也不回地和姐夫离婚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帅气的哥哥。现在记不清他的长相了,只下意识的觉得他很帅。
凯瑟嫁到了对面的山上,叔叔的儿子回来了,成了家。
我对这个表哥的鄙视,远远不止于无视葛西,一个天生原始的二四K魔鬼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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