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p; 在这个暴风雨的夜晚,你红了眼睛
但是你怎么知道沙子被吹进了你的眼角?
你不必等她amp;
顾清欢曾经疯狂的喜欢过一个女生,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毕业,再从毕业到分手。没错。分手吧。在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季节。很多人以为会在一起,结婚,永远走下去。透过那些潦草迷茫的青春,我以为一切都已结束,接下来的日子也就顺理成章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离开的时候,女孩很坚定,很坚决。这也是他一开始喜欢女生的地方。什么都不会马虎整洁。只是后来分手的时候不想用了。
后来,顾清欢打听到了女孩所在的城市,匆匆赶到了她的住处。
城市很大,眼前的灯光盖过了他见过的所有繁华。他到达那个城市的第二天就见到了她,但他并不孤单。路灯昏黄的光线下,她和另一个人的影子被拉长。在男孩的身边,他看到了女孩和他在一起时的笑容。他知道女孩此刻是幸福的。他喜欢看到女孩这种状态,不忍心打扰她。顾清欢站着,看着他们越走越远,他们的身影越来越长,最后消失在视线的尽头,再回头。离开。
顾清欢没有离开这座城市。
他希望那些熟悉的数字能在清晨太阳升起时照亮他的屏幕,或者在午夜灯光昏暗时照亮屏幕。如果是这样,他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她。
后来,时间流逝,岁月流逝。顾清欢迫于生计,找了一份体面的工作。虽然离梦想很远,但他朝九晚五,还算稳定。生活很乱,但我不忘收集关于女生的点点滴滴。四年间,姑娘求职,碰壁,升职,加薪,失恋,辞职amp; hellipamp; hellip他什么都知道,但他期待的早晨或午夜从未到来。也许女孩早已忘记了他的存在,在那些最艰难黑暗的岁月里,她也不曾给他打过电话。
得知女孩结婚的消息,顾清欢走出了她呆了五年的办公楼。眼前的街道迷失在雪中,往日的慌乱此刻安静了许多。近处的身影摇曳,远处的车也摇曳向远方。此刻他的世界只有黑白。就在刚刚,平日里喋喋不休的老板又一次把他骂的狗血泼到了自己头上。然而,这一刻,他感受到了五年来从未有过的轻松。
她终于要结婚了。新郎终究不是他。五年小心翼翼的生活和工作,让顾清欢筋疲力尽。他漫无目的地走在寒冷的街上,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曾几何时,人生金玉其外,心高气傲,城里的姑娘都看不起她,我终于在千万人中喜欢上了她。后来我一路走过这些曲折的路,然后我一个人走回去。在《把它变成我的》中,他表现了他心中这种毫无结果的爱。
都是这样的。你总是要绕过那么长的路,那么多的桥。最终你会释然,会有这种清澈舒服的心。
红尘上,回头看,她是他摸不到的草绿粉红。
忘了落雪,怀念这种生活,他觉得她的抑郁症远比这个冬天严重。
amp; 当你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眼睛红红的时候,你怎么知道眼角的沙子在吹,你不用等她amp; 。顾清欢选择了离开这座城市。人生太长,长到可以忘记一个人,改变一个人,甚至爱上另一个人。毕竟她牵着另一个人的手,站在她身边的人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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