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是人们过着美好生活、安居乐业、平静过日子的基本保障,没有法律,世界就乱了,人们就会惶惶不可终日,可见,法律是非常重要,那么古代关于法律重要性的名言有哪一些呢?今天好句摘抄小编为你分享的是古代关于法律重要性的名言的内容,希望你会喜欢!
古代关于法律重要性的名言
一) 以至详之法晓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苏轼
二) 以道为常,以法为本。——《韩非子·饰邪》
三) 一民之轨,莫如法。——《韩非子·有度》
四) 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董仲舒
五) 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唐)《砥石赋》
六) 喜不可从有罪,怒不可杀无辜。——诸葛亮《便宜十六策·喜怒》
七) 法小弛则是非驳。――刘禹锡(唐)《天论上》
八) 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宋祁(宋)《宋景文笔记》
九) 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崔敦礼(宋)《刍言》
一零) 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苏轼(宋)《策别安万民六》
一一) 五权宪法。——孙中山
一二) 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唐·吴兢《贞观政要》
一三) 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人臣者援私以为公。——《管子·君臣上》
一四) 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尚书》
一五) 执法如山,守身如玉。——金缨《格言联壁·从政》
一六) 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一七)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诸葛亮(三国·蜀)《便宜十六策·赏罚》
一八) 宥过无大,刑故无小。——《尚书·大禹谟》
一九) 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慎到
二零) 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有关法律重要性的古代名言
一)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晋)《傅子·法刑》
二)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三)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四) 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五) 政令必行,宪禁必从。曲木恶直绳,重罚恶明证。——王符《潜夫论·考绩》
六) 有治人,无治法。——荀子
七) 有事不避难,有罪不避刑。——《国语·晋语七》
八)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墨子·法仪》
九) 知为吏者奉法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害民。(汉·刘安《说苑·政理》)
一零) 言出为箭,执法如山。——李绿园《歧路灯》
一一) 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商君书·君臣》
一二) 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一三)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一四)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一五)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夏敬渠《野叟曝言》
一六)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李悝(kui)
一七)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孟子
一八) 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王夫之(明末清初)
一九) 先王以明罚敕法。——《易传·象传·噬嗑》
二零)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法律重要性的古代名言
一) 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作伪,有权衡之称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寻丈之数者,不可差以长短。——《管子·明法》
二) 欲着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欧阳修《魏梁解》
三) 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韩非子·饰邪》
四) 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也。《管子·法法》
五) 用赏贵信,用刑贵正。——《鬼谷子·符言》
六) 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商君书》
七) 圣人立法以导民之心,各使自然。使生者无德,死者无怨。——《文子·自然》
八) 省刑之要在禁文巧。——《管子·牧民》
九) 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尚书·大禹谟》
一零) 诛禁不当,反受其央。——《马王堆汉墓帛书·国次》
一一) 诛恶不避亲爱,举善不避仇仇。——《汉书》
一二) 圣人之立法,本以公天下。——陈亮
一三) 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韩非子·奸劫弑臣》
一四) 凡法始立必有病。――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一五) 诛不避贵,赏不遗贱。举事不私,听狱不阿。——《晏子春秋·内篇》
一六)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一七)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一八) 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一九)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二零)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汉)《汉书·刑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