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去世服满三年之丧。2.死者生前对丧葬礼制的嘱咐。qku中文字网
遭父母之丧,守丧三年。《新唐书.卷一六四.崔玄亮传》:「父丧,客高邮,卧苫终制。」唐.白行简《李娃传》:「终制,累迁清显之任。」 qku中文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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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制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必须离职,称“丁忧”。 丁忧源于汉代。 qku中文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