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抛弃的东西我拾起来。原指商人廉价收买滞销物品,待涨价卖出以获取厚利。后用来表示不跟别人争,仍然有好处。
别人舍弃的,我去取来。语出《史记.卷一二九.货殖传》:「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比喻见解高超,异于常人,能取别人所不要的,作为他日的需用。《镜花缘.第四五回》:「他如满部胡须,抑或络腮,我倒喜的。少年男妖道:『这却为何?』二妖道:『这叫作人弃我取。』」
人弃我取
人弃我取,战国初,魏文候任用李悝为相国,厉行改革,加强统治。他实行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农业的“平籴”法。所谓“平籴”,就是国家在丰收年份用平价买进粮食,到荒年时以平价卖出,使粮价保持稳定。这样,就促进了封建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的强国之一。
隐恶扬善 彼弃我取
人取我与